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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資料來源:政府新聞處) 

二○二三至二四年度《財政預算案》税務措施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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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日(二月二十二日)發表的《財政預算案》中,財政司司長建議以下税務措施。
   
  財政司司長建議一次性寬減二○二二/二三課税年度百分之百的利得税、薪俸税和個人入息課税税款,每宗個案以6,000元為上限。這項措施會使政府少收92億元税款,共190萬名薪俸税和個人入息課税納税人和134 000家企業可受惠。
   
  這項寬減會減低納税人二○二二/二三課税年度的應繳税款,他們只須如常填報二○二二/二三課税年度利得税和個別人士報税表。待有關法例通過後,税務局便會在評税時作出寬減。
   
  建議的税款寬減只適用於二○二二/二三課税年度最後評税,並不適用於該年度的暫繳税。因此,納税人須按現已發出的税單依時繳付該暫繳税。已繳交的暫繳税會按《税務條例》用以支付二○二二/二三課税年度最後評税的應繳税款及二○二三/二四課税年度的暫繳税税款。如尚有餘額,才作退還。
   
  今次建議的税項寬減並不適用於物業税,但賺取租金收入的人士,如符合資格,或可通過選擇個人入息課税而獲得寬減。
   
  納税人如果須同時繳納薪俸税和利得税,他/她的薪俸税和利得税税款都可獲得寬減。納税人如果有營業利潤或租金收入,並選擇以個人入息課税方式評税,寬減額須按個人入息課税的税款計算,這或會與不選擇個人入息課税所得的不同,最終寬減額須按每一個案的實際情況確定。有租金收入或營業利潤的人士,可在二○二二/二三課税年度個別人士報税表內提出申請個人入息課税。
   
  除了上述的一次性税款寬減外,財政司司長亦建議由二○二三/二四課税年度起提高子女免税額。每名子女的子女基本免税額及子女出生課税年度的額外免税額,均由現時的120,000元增加至130,000元。
   
  利得税方面,財政司司長建議電訊網絡營辦商就將來投得的無線電頻譜而須繳付的頻譜使用費可獲給予税務扣除。此外,財政司司長亦建議提高僱主為其65歲或以上僱員所作自願性強積金供款的税務扣減,由現時的百分之一百增至百分之二百。
   
  博彩税方面,財政司司長建議自二○二三/二四年度起在《博彩税條例》(第108章)下向香港賽馬會徵收每年24億元的「額外足球博彩税」,為期5年,而原有博彩税税率不變。
   
  上述措施須在相關立法程序完成後才會實施。
   
  印花税方面,財政司司長建議調整從價印花税(第二標準税率)的税階。新税階適用於任何在今日上午11時或以後所簽立而須按第二標準税率予以徵收從價印花税的住宅物業或非住宅物業的售賣轉易契或買賣協議。政府將向立法會提交《2023年印花税(修訂)條例草案》(《條例草案》)以落實該建議。為使物業買家能盡早受惠於這措施,行政長官已根據《公共收入保障條例》(第120章)作出《2023年公共收入保障(印花税)令》,使《條例草案》在制定成法律前具有十足法律效力。    
   
  公眾可瀏覽税務局網頁(www.ird.gov.hk),查閱上述建議措施的詳情及計算税款的示例,亦可經電話傳真服務2598 6001索取有關資料。


2023年2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23時3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