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資料來源:政府新聞處)
《2023年税務(修訂)(關於頻譜使用費的税項扣除)條例草案》刊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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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日(十二月一日)在憲報刊登《2023年税務(修訂)(關於頻譜使用費的税項扣除)條例草案》(《條例草案》),就流動網絡營辦商(營辦商)將來投得的無線電頻譜而須繳付的頻譜使用費提供税務扣除措施,以推動營辦商更積極投資電訊基礎設施,為企業和市民帶來更優質的通訊服務。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發言人表示:「有關修訂旨在落實二○二三至二四年度《財政預算案》的建議。通訊基建是各種先進電訊、創新和科技發展的重要支柱,對推動香港實現數碼轉型和經濟長遠發展至關重要。《條例草案》充分體現了本屆政府對加強香港通訊基建的承諾和支持,不僅惠及電訊和創新業界,同時亦造福市民。」
政府建議,營辦商就將來投得的無線電頻譜而須繳付的頻譜使用費將可獲全額税務扣除,並在頻譜指配期內(一般為15年)分期執行。是項建議不具追溯力,只適用於在《條例草案》生效日或之後進行的拍賣所產生的頻譜使用費,換言之,所有經過往拍賣產生的頻譜使用費(不論已繳付或將要繳付)均不受影響,維持不獲税務扣除。
《條例草案》將於十二月六日提交立法會進行首讀。
完
2023年12月1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1時00分
香港時間11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