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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資料來源:政府新聞處)

立法會: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恢復二讀辯論《2023年稅務(修訂)(合資格股權權益持有人的處置收益)條例草案》發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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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今日(十二月六日)在立法會會議就恢復二讀辯論《2023年稅務(修訂)(合資格股權權益持有人的處置收益)條例草案》的發言全文:

主席:

  《2023年稅務(修訂)(合資格股權權益持有人的處置收益)條例草案》(《條例草案》)於今年十一月一日提交立法會進行首讀和二讀。我感謝剛才發言的三位議員的支持,對於怎樣拼經濟謀發展,我們責無旁貸,同時也義不容辭。

  正如我在動議《條例草案》二讀的發言時中所說,《條例草案》旨在推出一項稅務明確性優化計劃,處置股權權益所得的本地收益(有關收益)。根據計劃,若有關收益符合計劃的指明準則,便無須通過「營業標記」的分析,即可確定無須課繳利得稅。這計劃的優點是加快釐定稅項,因為與進行「營業標記」分析相比,根據計劃處理申請的時間較短,所需文件亦較少。這樣可減低企業的稅務風險和合規成本,從而為投資和商業活動提供更有利的環境。這對企業擴展和重組業務帶來裨益,進一步提升香港作為國際投資和營商樞紐的吸引力。

  在制訂計劃時,我們堅守了四項原則,以確保香港稅制的競爭力:

(i)計劃會惠及多類投資者;

(ii)計劃會涵蓋不同形式的股權權益;

(iii)計劃不會損害香港的簡單稅制;以及

(iv)計劃會盡量減低濫用風險,以保障我們的稅收。

  與其他稅務管轄區相比,香港的計劃更具競爭力。

*第一,我們的計劃涵蓋較廣泛的企業和股權權益,適用於不同業務架構的投資者,包括合夥和信託等;計劃亦適用於處置不同形式的股權權益,例如普通股、優先股和合夥權益所產生的收益。

*第二,計劃的門檻較低,最低股權的百分比,正如剛才議員所述,要求為百分之十五。

*第三,計劃安排靈活,容許納稅人以集團形式,即合併投資者實體及其密切相關實體所持有的權益,以符合最低股權持有百分比,即百分之十五的要求;計劃亦容許股權權益在24個月內以分批方式處置時亦被涵蓋在計劃的範圍內。

*第四,計劃沒有屆滿期限。
 
  如獲立法會通過,《條例草案》將適用於在二○二三年四月一日或之後的課稅年度的評稅基期內累算、並在二○二四年一月一日或之後處置股權權益所得的有關收益。

  主席,特區政府致力改善香港的營商環境,以吸引更多外來投資,配合「搶企業」的策略。稅務明確性優化計劃將促進企業通過處置股權權益進行擴展或重組業務,提高稅務透明度,並降低合規成本。我懇請各位議員支持通過《條例草案》,讓我們能盡早落實這項計劃,以提升香港的稅務競爭力,並加強香港作為國際投資及營商中心的吸引力。

  我謹此陳辭。多謝主席。

 
2023年12月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2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