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資料來源:政府新聞處)
以下是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局長陳浩濂今日(一月十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李鎮強議員動議的「關注中產階層的需要」議案的總結發言:
主席:
我非常感謝一共41位議員就「關注中產階層的需要」這項議案提出了很多寶貴意見。
議員今日發言時提及各項建議及措施。議案中提到,因應中產人士在各方面的開支增加,議員希望政府在多個政策範疇方面,提出積極措施。我要指出,政府制訂政策時的其中一個重要考量,是政策對公共財政的影響。在外圍經濟環境仍然充滿挑戰的時候,政府必須審慎理財,並恪守「量入為出、應使則使」的原則,嚴格控制政府開支增長和探討增加收入。話雖如此,我必須強調,政府在面對公共財政壓力的時候,亦會重視市民的需要。事實上,政府一直關注社會民生,有關民生的開支,近年錄得顯著增加。政府在社會福利方面的經常開支,在二○一八/一九年度至二○二三/二四年度五年間升幅達百分之五十二。這充分反映政府對於改善社會福利的重視,和對滿足民生需求的承擔。
多位議員今日提出了各式各樣建議。建議涉及不同政策範疇,我們會將意見轉達相關政策局,而出席今日辯論的房屋局、醫務衞生局和勞工及福利局的副局長稍後亦會就其政策範疇相關的建議作出回應。現在,我主要會就幾大範疇,包括稅務、子女教育和鼓勵生育等作回應。
首先,我希望就易志明議員提出研究成立中產事務委員會,以檢討與中產相關的政策或措施,以及為「中產」訂立一個清晰和明確的定義的建議作簡單回應。正如我在開場發言所述,「中產」是一個概括的統稱,「中產」一般可以反映有關人士的經濟背景、學歷、收入或資產水平,亦可能反映他們的居住情況、生活態度或價值觀。在社會上,甚至在國際間對「中產」的定義並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正因如此,要為「中產」訂立清晰和明確的定義,就此定期公布相關統計數據,並就此針對其特定需求制訂具針對性的政策措施,未必是一個最合適和有效的做法,而採用一個廣泛的定義亦未必對制訂政策有幫助。但我要強調,我們會繼續關心和留意中產人士的需求,並會積極制訂惠及社會不同階層市民,包括中產人士在內的政策措施。
在稅務政策方面,我希望議員明白,要達致減輕中產人士的經濟負擔的目標,稅務措施只是眾多方法之一,亦未必是最適切和最具效益的措施。香港一直奉行簡單及低稅率的稅制。本港薪俸稅的最高稅率只有百分之十五,較其他稅務管轄區已處於較低水平。薪俸稅亦提供多項免稅額及稅務扣減,適用於不同情況的納稅人,包括子女免稅額、供養父母及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免稅額、個人進修開支扣除、居所貸款利息扣除及住宅租金扣除等,相信均能惠及中產人士,有助紓緩他們的經濟壓力。事實上,計及免稅額和稅務扣減後,薪俸稅納稅人的整體平均實際稅率只有約百分之八,相比其他稅務管轄區已屬於十分低的水平。
剛才議員提出包括讓聘請外傭的開支作扣稅等不同的稅務優惠措施。我要指出,任何稅務優惠或調整稅務措施的建議,均會影響政府收入和香港稅制的整體性和穩定性。在考慮應否制訂或調整稅務措施時,我們必須小心審視有關建議對公共財政帶來的影響,以及有關建議是否符合稅制簡單和公平的原則,力求在減低納稅人的稅務負擔和維持公共財政穩健之間取得平衡。
就有關調減薪俸稅,擴闊稅階並調低邊際稅率的建議,事實上,為減輕市民的稅務負擔,政府已由二○一八/一九課稅年度起,將薪俸稅的稅階由45,000元擴闊至50,000元,並由四個稅階增至五個。截至二○二一/二二課稅年度,政府稅收共減少約186億元。在決定是否再次調整薪俸稅的稅階及邊際稅率時,我們須仔細通盤考慮納稅人的負擔、社會經濟情況,以及公共財政狀況等因素,以確保符合社會最迫切的需要。
議員亦建議放寬供養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免稅額的限制。現時,納稅人可就每名合資格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申請免稅額,有關受養人必須符合若干條件,以防止免稅額被濫用,我們認為這些限制都是恰當和必須的。以有關通常居住於香港的限制為例,這項條件是考慮到稅務局須核實納稅人與受養人的關係、納稅人有否供養受養人、是否有超過一位納稅人同時就同一位受養人申請免稅額和受養人是否仍然在世等,以避免免稅額因被濫用而引致稅收損失。我們會繼續不時檢視各類型免稅額及其條件。
議員亦關心中產家庭在子女教育上的需要。就有關子女教育免稅額的建議,現時納稅人可就第一至第九名子女申請免稅額,直至子女年滿18歲為止。如子女在大學、學校或其他類似的教育機構接受全日制教育,有關年齡限制可放寬至25歲。有關免稅額正是考慮納稅人供養子女的財政負擔,包括子女教育開支而設。事實上,每名子女的免稅額已由二○二三/二四課稅年度起,由12萬元增至13萬元,有助減輕中產家庭的稅務負擔。
就推出教育學券計劃的建議,議員提議為中產家庭提供學費券,讓他們可以選擇心儀的學校,包括私立學校和國際學校。事實上,政府的政策目標是透過公營學校為所有兒童提供12年免費小學及中學教育。現時,本港公營中小學校有近850間,近百分之八十的中小學學生入讀公營中小學,故絕大部分中小學生已無須繳付學費。而私立學校為家長提供了公營學校以外的選擇,它們可屬牟利性質,在收生、收費和課程內容等方面享有自主權,並按自負盈虧和市場運作的原則營辦。因此,政府不宜向就讀私立學校的學生提供學費資助,避免間接補貼私立學校營運。另外,國際學校主要對象並非為本地家庭,我們認為不宜以公帑提供資助學費。
為減輕家長的學費負擔,教育局自二○一七/一八學年起推出幼稚園教育計劃,以提供易於負擔的優質幼稚園教育,以及提高學童按其所需接受不同模式幼稚園教育的機會。在二○二三/二四學年,約百分之九十五合資格幼稚園參加該計劃,當中約九成的半日制幼稚園免費,而全日制幼稚園的學費則維持在低水平。此外,二○一九年《施政報告》宣布由二○二○/二一學年起將學習津貼恆常化,所有就讀中學日校、小學和特殊學校及幼稚園的學生,每學年可獲2,500元的學生津貼,以減輕家長的教育開支負擔。
在辯論中,不少議員關心中產家庭生育的問題。有議員建議推出累進式子女免稅額。正如我剛才所說,在考慮調整稅務措施時,我們必須就多個政策考量作通盤考慮,包括建議對公共財政帶來的影響。由於這項建議將會大大加重政府的財政負擔,政府現時未有計劃採納有關建議。
事實上,政府鼓勵生育的決心是非常清晰的。行政長官在二○二三年《施政報告》以組合拳的方式,公布了一系列鼓勵生育措施,以締造一個有利生育的環境。措施的例子包括發放新生嬰兒獎勵金。在新生嬰兒獎勵金計劃下,政府會向合資格的父母,就每名於二○二三年十月二十五日或之後在香港出生的嬰兒,給予20,000元的現金獎勵,計劃為期三年。另外,為減輕將有新生子女的家庭在房屋方面的財政負擔,行政長官在二○二三年《施政報告》提出由二○二四/二五課稅年度起,如納稅人與在二○二三年十月二十五日或之後首名出生的子女同住,其「居所貸款利息扣除」或「住宅租金稅項扣除」的最高限額,將由10萬元提高至12萬元,直至該名同住子女滿18歲為止。這些政策均有助支持有新生子女的家庭,包括中產家庭,為他們減輕經濟負擔。
有議員提及退休中產人士的情況。我們過去推出的年金計劃正正是針對退休人士。延期年金產品可幫助投保人將資金轉化為穩定現金收入,以減輕他們在停止工作後的經濟負擔。另外,政府自二○一九/二○課稅年度起,讓納稅人就已繳付的合資格延期年金保費,可享有薪俸稅及個人入息稅扣減,為願意就退休作更多準備的市民,尤其是普遍需繳交較多稅款的中產人士,紓緩稅務負擔。
就涉及個別受保社群對保險產品的要求及需要,保險業監管局和業界會繼續進行緊密溝通。在醫療服務方面,相關政策局同事稍後會作補充。
至於議員提及有關交通的問題,政府自二○一九年起推行公共交通費用補貼計劃,旨在為日常在香港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出行,而公共交通開支較高的市民,紓緩其交通費用負擔。
主席,中產人士在推動香港的經濟和發展方面擔當關鍵角色。我們理解很多市民十分關注中產人士面對的挑戰和他們的需求。政府在制訂相關政策時,會認真考慮各位議員的意見,並聆聽中產人士的聲音。我們亦歡迎議員及市民就下年度《財政預算案》發表意見,以助政府善用財政資源,照顧社會各階層的需要。
本人謹此陳辭。多謝主席。
香港時間13時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