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資料來源:政府新聞處)
以下是房屋局局長何永賢今日(一月三十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2023年印花稅(修訂)(住宅物業)條例草案》恢復二讀辯論致辭全文:
主席:
首先,我要衷心感謝《2023年印花稅(修訂)(住宅物業)條例草案》(下稱《條例草案》)委員會主席陳振英議員和另外9位法案委員會委員參與審議《條例草案》的工作,並且支持恢復二讀辯論。我亦都感謝所有剛才發言的議員就《條例草案》表達了很寶貴的意見。
《條例草案》旨在修訂《印花稅條例》(第117章),以實施二○二三年《施政報告》中有關住宅物業需求管理措施的調整,包括︰(一)額外印花稅的適用年期由三年縮短至兩年;(二)買家印花稅和新住宅印花稅的稅率由百分之15減至百分之7.5;以及(三)提供機制以暫免外來人才在香港購置住宅物業時需繳付的買家印花稅及新住宅印花稅(簡稱「先免後徵」)。
政府一直以務實的態度,不斷檢視住宅物業市場的情況。在《條例草案》之下有關需求管理措施的調整是政府經考慮整體情況後的安排。首先,放寬額外印花稅可以減輕有需要在持有物業兩年後出售物業的業主的財政負擔,及促進了住宅物業市場的流轉。而調整買家印花稅和新住宅印花稅的稅率,可以減輕已擁有住宅物業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再購買住宅物業時的財政負擔,以及非香港永久性居民購買住宅物業的成本。至於為外來人才提供的「先免後徵」安排,則有助增加外來人才對香港的歸屬感和留港發展的意欲。由措施宣布到截至今年一月二十九日,大約三個月內,稅務局已經收到518宗外來人才的「先免後徵」申請,當中451宗的申請已經獲批。剛才有很多議員都提及一個數字,就是十二月份的數字是474宗,到一月份已經又增加了44宗(實際數字應為截至一月十二日為474宗,而由一月十二日至一月二十九日又增加了44宗),很清楚反映「先免後徵」的安排深受外來人才的歡迎,亦都證明了香港這個城市對外來人才是非常有吸引力。
在法案委員會的討論當中,委員是普遍支持《條例草案》下有關額外印花稅、買家印花稅及新住宅印花稅稅率的放寬措施。委員亦就「先免後徵」的細節安排提出了寶貴的意見。亦有團體(包括香港銀行公會)及個別的人士向法案委員會提交意見書,我們亦都就相關的意見及查詢作了詳細的回應,讓公眾更理解政府的政策原意和安排。經考慮委員和銀行業界有關「先免後徵」的意見,我們同意就《條例草案》提出一些修正案以作相應的修訂,包括擴大可透過清還印花稅以申請解除指明押記的「合資格人士」的定義,令承按銀行或下手買家可按自身需要,在清還印花稅後向稅務局申請解除指明押記。另外,經進一步審視「先免後徵」的安排,政府亦都會提出相關修正案,包括更加清晰地訂明「保留款額」的涵義,以反映政府的政策原意和回應銀行業界的疑問;以及延長在某些情況下有關共同取得物業的寬免限期,從而給予共同買家合理時間向稅務局申請寬免繳付印花稅。法案委員會對政府擬議提出的修正案並無異議。就此,我會在稍後的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動議有關修正案。
我們留意到最近社會上有聲音,建議政府撤銷所有住宅物業需求管理措施,剛才亦有很多議員提出相類似的意見。我希望重申,《條例草案》下有關需求管理措施的調整,是經過政府審慎評估現時整體經濟及市場情況後一個務實的安排。我們認為有關的調整能在適切回應市場的變化,以及在保持需求管理措施的成效和照顧香港永久性居民(特別是青年人及年青家庭)置業需要之間取得一個合適的平衡。剛才亦有議員發言提醒我們要務實地注意各方面的情況,穩控樓市,令其可以健康地發展,幫助在香港有意置業的市民實現他們的夢想。現時的按揭供款與私人家庭入息中位數的比例(即置業負擔比率)為百分之72,這比例一直在一個相對高的水平,顯示整體樓價仍處於一般市民難以負擔的水平。政府會繼續密切監察住宅的市場,確保其可以穩健、平穩地發展。這個想法和剛才幾位議員的發言,都是一致的。我們亦有聽到議員提及政府要持續造地,穩定樓宇的供應,這個和本屆政府,我想大家都看得到,在造地方面、在我們供應樓宇方面的指標,未來是很清晰,這個亦是很重要的,我們穩定整個香港能夠持續發展的一個基礎。
主席,為了令物業買家和外來人才可以在二○二三年《施政報告》公布當日立即受惠於有關的措施,行政長官已行使法定權力作出《2023年公共收入保障(印花稅)(第2號)令》(《命令》),使《條例草案》於《命令》有效期間具有十足法律效力。《命令》維持有效最多四個月,即有效至今年二月二十五日。《條例草案》已得到法案委員會的支持,我懇請各位議員支持通過二讀《條例草案》,並在隨後的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支持通過政府提出的修正案。
我謹此陳辭,多謝主席。
香港時間18時3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