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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資料來源:政府新聞處)

政府歡迎立法會通過《2023年印花稅(修訂)(住宅物業)條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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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歡迎立法會今日(一月三十一日)通過《2023年印花稅(修訂)(住宅物業)條例草案》,落實二○二三年《施政報告》中有關住宅物業需求管理措施的調整,包括︰(一)把額外印花稅的適用年期由三年減至兩年;(二)把買家印花稅和新住宅印花稅的稅率由百分之15減至百分之7.5;以及(三)提供機制,暫免外來人才在香港購置住宅物業時需繳付買家印花稅及新住宅印花稅(俗稱「先免後徵」)。
 
  房屋局局長何永賢說:「政府一直以務實態度,不斷檢視住宅物業市場情況。《條例草案》下有關需求管理措施的調整是政府經考慮整體情況後的安排,政府會繼續密切監察住宅物業市場,確保其穩健發展。」
 
  相關住宅物業需求管理措施的調整已按二○二三年十月二十五日在憲報刊發的《2023年公共收入保障(印花稅)(第2號)令》在當日生效,即有關調整適用於在二○二三年十月二十五日或之後簽立或訂立的文書或協議。

 
2024年1月3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9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