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資料來源:政府新聞處)
政府今日(七月五日)在憲報刊登《2024年稅務(修訂)(知識產權收入的稅務寬減)條例》(《修訂條例》),修訂《稅務條例》(第112章)以實施「專利盒」稅務優惠,對通過研發活動而創造的具資格知識產權,為其源自香港所得的利潤提供稅務寬減,即日生效。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發言人說:「我們感謝立法會迅速審議及通過相關條例草案,成功落實二○二三年《施政報告》和二零二三至二四年度《財政預算案》中推進知識產權貿易發展的一項主要政策措施,藉實施『專利盒』稅務優惠鼓勵企業進行更多研發活動和推動知識產權貿易,鞏固香港作為區域知識產權貿易中心的競爭力。」
《修訂條例》主要涵蓋以下五個重點範疇:
(一)涵蓋的具資格知識產權為專利、受版權保護的軟件,以及新的栽培植物品種的權利;
(二)具資格知識產權可以在世界不同地方取得註冊,其源自香港的相關利潤可以受惠於「專利盒」稅務優惠;
(三)特惠稅率定為5%,大幅低於香港現行的一般利得稅稅率(即16.5%);
(四)具資格知識產權須由納稅人自行研發,若研發過程涉及收購其他知識產權,又或外判部分研發活動,則可享有特惠稅率的利潤額度可能須按比例減少;及
(五)企業要得到「專利盒」稅務優惠,有需要為它們的發明或新植物品種取得本地註冊。這個要求會在「專利盒」稅務優惠生效兩年後方會實施。
《修訂條例》生效後,納稅人可由二○二三/二四課稅年度起申請「專利盒」稅務優惠。稅務局會在其網頁(www.ird.gov.hk)發布進一步行政指引供納稅人參閱。
政府一直致力保護知識產權及推動知識產權貿易,以配合國家發展知識產權的重要戰略,並一直從多方面推行一系列短、中、長期措施,包括優化知識產權保護制度,以推動香港發展成為區域知識產權貿易中心。就此,因應人工智能技術的急速發展所衍生的版權議題,政府即將進行諮詢,探討繼續完善《版權條例》所提供的相關保障,確保本港的版權制度健全和具競爭力。
香港時間11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