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機構指南
本指南(只有英文版)旨在協助財務機構遵照《税務條例》(第112章)第8A部訂下的責任。本指南包含本局就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按共同滙報標準而規定的盡職審查程序所提供的意見。儘管本局已盡力確保本指南所提供的資料準確無誤,本指南並非具法律效力的文件。財務機構亦須同時參照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載於自動交換平台的資料。
財務機構指南(只有英文版) | ||
目錄 | ||
第1章 | 背景 | |
第2章 | 須申報資料的概覽 | |
第3章 | 申報財務機構 | |
第4章 | 免申報財務機構 | |
第5章 | 財務帳戶 | |
第6章 | 豁除帳戶 | |
第7章 | 代表不屬法團的財務機構維持財務帳戶的人 | |
第8章 | 盡職審查:一般規定 | |
第9章 | 盡職審查:先前個人帳戶 | |
第10章 | 盡職審查:新個人帳戶 | |
第11章 | 盡職審查:先前實體帳戶 | |
第12章 | 盡職審查:新實體帳戶 | |
第13章 | 盡職審查:投資實體(其證券被經常買賣的投資實體) | |
第14章 | 盡職審查:特別盡職審查規則 | |
第15章 | 須申報的資料 | |
第16章 | 集體投資計劃 | |
第17章 | 信託的處理 | |
第18章 | 雜項指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