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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林

性質 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税的協定
(見註 1
簽訂協定日期
03.03.2024
税務條例第 49 條雙重課税令日期
22.10.2024
生效日期
待定
自右列日期或年度起具有效力
待定
税務條例
附屬法例
-
   
註 1 : 請按這裡瀏覽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與巴林王國政府關於對收入税項消除雙重課税和防止逃税及規避繳税的協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