桌面版 English

  • 還原字體
  • 較大字體
  • 最大字體

2023/24 文本利得税報税表〔 BIR51、BIR52 及 BIR54 〕的主要改動

BIR51, BIR52或BIR54必須連同已上傳的補充表格及其他表格電子檔案核對表(IR1477)(如適用)一倂交回本局。

本年度的文本利得税報税表新增或更新了以下項目:

  • BIR51及BIR52分別更新了第3.2項及第2.2項,表明根據《税務條例》附表16E 第22 及╱或23條納税人是否有家族投資控權工具及╱或家族特定目的實體的推定應評税利潤。
  • BIR51及BIR52分別更新了第7.11項及第7.7項,表明納税人是否一間家族特定目的實體,其實益權益由合資格家族投資控權工具享有。請提醒你的客戶,如適用的話,須填報第 10.10 項。
  • BIR51新增了第7.12項,表明納税人是否一間家族的具資格單一家族辦公室,並須提交BIR51表格的附註及說明所要求的資料。
  • BIR51及BIR52分別更新了第7.13項及第7.8項,表明納税人作為跨國企業集團的成員,是否在評税基期內獲得及╱或收取指明外地收入。請提醒你的客戶,如適用的話,須填寫表格IR1478及經税務易平台以電子方式提交。
  • BIR51及BIR52分別新增了第7.14項及第7.9項,待相關法例通過及實施後,表明納税人是否擬為從具資格知識產權收入所賺取源自香港的利潤申索利得税寬減。請提醒你的客戶,如適用的話,須填寫表格IR1482及經税務易平台以電子方式提交。
  • BIR51及BIR52分別更新了第9.1項至9.19項及第9.1項至9.7項,表明已經税務易平台上傳有關補充表格(即BIR51的S1至S18及S20或BIR52的S1至S5、S15及S20)。
  • BIR51及BIR52分別新增了第10.4項,列明未被納入第1部所述應評税利潤或經調整的虧損內由處置合資格股權權益所得的收益或利潤的款額。請提醒你的客戶,如適用的話,須填寫表格IR1481及經税務易平台以電子方式提交。
  • BIR51及BIR52分別新增了第10.10項,列明家族特定目的實體從《税務條例》附表16E 第16(3) 條指明的交易賺取的利潤並按特惠税率課税的款額。
  • BIR51及BIR52分別新增了第12.23項及第11.21項,列明資產總值。
  • BIR52更新了第6.1項,在第(1)行列明首合夥人的資料。除非報税表是由服務提供者簽署,否則首合夥人也應在報税表上簽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