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 - 14 年度財政預算案稅務措施
在2013-14年度財政預算案中,財政司司長建議了多項稅務措施。立法會在2013年6月26日已通過下列兩項的有關法例,並於2013年7月5日在憲報刊登。
你可循下列連結,參閱上述稅務措施的執行細節和計算稅款:
2012/13課稅年度利得稅、薪俸稅及個人入息課稅的稅款寬減
寬減2012/13課稅年度百分之七十五的利得稅、薪俸稅及個人入息課稅,每宗個案以10,000元為上限,有關扣減會在2012/13課稅年度最終應繳稅款反映。
今次的寬減並不適用於物業稅,但賺取租金收入的個別人士,如符合資格,或可通過選擇個人入息課稅而獲得寬減。賺取營業利潤的人士則不論是否選擇個人入息課稅,都可享有這項寬減,但寬減額或會因選擇個人入息課稅而有所不同,最終寬減額須按每一個案的實際情況才能確定。納稅人可在填寫2012/13課稅年度個別人士報稅表時申請個人入息課稅,稅務局會就每宗申請驗算個人入息課稅可否減低申請人的稅款,並以對他最為有利的方式評稅。
詳情請參看2012/13課稅年度稅款寬減的執行細節。
為減輕市民養育子女的負擔及鼓勵個人進修,終身學習,由2013/14課稅年度起提高子女免稅額及個人進修開支扣除額的上限如下:
(1) |
每名子女的子女免稅額及在出生年度的額外免稅額,均由現時 63,000元提高至 70,000元。調整後,每名在 2013/14年度出生的子女在是年的免稅額為 140,000元。 有關申索子女免稅額的詳情,請按這裡。 |
(2) |
將個人進修開支扣除額的上限由現時60,000元提高至80,000元。 有關扣除個人進修開支的詳情,請按這裡。 |
詳情請參看提高子女免稅額及個人進修開支扣除額的上限的執行細節。
寬免2013-14年度商業登記費。詳情請按此。
2012/13課稅年度稅款寬減的執行細節
寬減 2012/13課稅年度百分之七十五的利得稅、薪俸稅及個人入息課稅,每宗個案以 10,000元為上限。稅務局會在評稅時作出稅款寬減。
利得稅的寬減上限以每個業務計算。薪俸稅的寬減上限以每個個人計算;如果夫婦是合併評稅,則以每對夫婦計算。至於個人入息課稅,未婚人士的寬減上限以每個個人計算;已婚人士須夫婦一同選擇個人入息課稅,寬減上限亦以每對夫婦計算。
一個納稅人如果須同時繳納薪俸稅和利得稅,他的薪俸稅和利得稅稅款都可獲得寬減;如果他選擇以個人入息課稅方式評稅,他須課繳薪俸稅、利得稅和物業稅的收入會合併計算個人入息課稅稅款,寬減只可按個人入息課稅的稅款計算。符合申請個人入息課稅的納稅人,只需填妥個別人士報稅表的第6部。稅務局會就每宗申請驗算個人入息課稅可否減低申請人的應繳稅款,並以對他最為有利的方式評稅。
只有薪俸入息而沒有營業利潤和租金收入的人士,毋須選擇個人入息課稅。
這項寬減會減低納稅人在 2012/13課稅年度的應繳稅款。納稅人只須如常填報其2012/13課稅年度利得稅和個別人士報稅表,稅務局便會在評稅時作出寬減。至於在法例通過前已發出的 2012/13課稅年度稅單,稅務局會在法例通過後安排重新評稅,預期可在 2013年 8月中開始向有關人士發還多繳的稅款,納稅人毋須提出申請或向稅務局查詢。
這項寬減只適用於 2012/13課稅年度最後評稅,並不適用於該年度的暫繳稅。已繳交的暫繳稅會按《稅務條例》用以支付 2012/13課稅年度的應繳稅款及 2013/14課稅年度暫繳稅。如尚有餘額,才作退還。
稅務局會自動按新的子女免稅額為納稅人計算 2013/14課稅年度暫繳稅款。納稅人只需填妥 2012/13課稅年度報稅表申索子女免稅額,而毋須另作申請。納稅人如須申請在 2013年 4月 1日至填表期間出生的子女免稅額,請參閱常見問題11條及示例2。如子女在填表後才出生,納稅人可在收到稅單後,就該名新生子女提出緩繳暫繳稅的申請。
至於在 2013/14課稅年度提高了個人進修開支扣除額的上限的處理方法,請參閱常見問題9至10條及示例2。
有關申請緩繳暫繳稅的詳情,請按這裡。
你可使用計算稅款程式,計算你應繳的 2012/13和 2013/14課稅年度薪俸稅及個人入息課稅稅款。
有關上述稅務措施如何讓納稅人節省薪俸稅及個人入息稅稅款,請參閱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