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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5年度財政預算案稅務措施

在2014-15年度財政預算案中,財政司司長建議多項稅務措施。立法會在2014年6月25日已通過以下稅務措施的有關法例,並於2014年7月4日在憲報刋登:

而以下的稅務措施的有關立法程序仍在進行中:

有關上述稅務措施的要點和執行細節,請參考以下資料,當中包括常見問題的答案和有關稅務措施的示例

你還可使用在「香港政府一站通」(www.gov.hk/etax)提供的計算稅款程式,計算你應繳的薪俸稅及個人入息課稅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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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4課稅年度利得稅、薪俸稅及個人入息課稅的稅款寬減 

寬減2013/14課稅年度百分之七十五的利得稅、薪俸稅及個人入息課稅,每宗個案以10,000元為上限。

利得稅的寬減上限以每個業務計算。薪俸稅的寬減上限以每個個人計算;如果夫婦是合併評稅,則以每對夫婦計算。至於個人入息課稅,未婚人士的寬減上限以每個個人計算;已婚人士須夫婦一同選擇個人入息課稅,寬減上限亦以每對夫婦計算。

今次的寬減並不適用於物業稅,但賺取租金收入的個別人士,如符合資格,或可通過選擇個人入息課稅而獲得寬減。

一個納稅人如果須同時繳納薪俸稅和利得稅,他的薪俸稅和利得稅稅款都可獲得寬減。納稅人如果有營業利潤或租金收入,並選擇以個人入息課稅方式評稅,寬減額須按個人入息課稅的稅款計算,這或會與不選擇個人入息課稅所得的不同,最終寬減額須按每一個案的實際情況才能確定。稅務局會就每宗申請驗算個人入息課稅可否減低申請人的應繳稅款,並以對他最為有利的方式評稅。

符合申請個人入息課稅的納稅人,可填妥2013/14課稅年度個別人士報稅表的第6部。只有薪俸入息而沒有營業利潤和租金收入的人士,毋須選擇個人入息課稅。

這項寬減會減低納稅人在2013/14課稅年度的應繳稅款。納稅人只須如常填報2013/14課稅年度利得稅和個別人士報稅表,稅務局便會在評稅時作出寬減。至於在法例通過前已發出的2013/14課稅年度稅單,稅務局會在法例通過後安排重新評稅,預期可在2014年8月中開始向有關人士發還多繳的稅款,納稅人毋須提出申請或向稅務局查詢。

寬減只適用於2013/14課稅年度最後評稅,並不適用於該年度的暫繳稅。已繳交的暫繳稅會按《稅務條例》用以支付2013/14課稅年度的應繳稅款及2014/15課稅年度暫繳稅。如尚有餘額,才作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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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供養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免稅額,和長者住宿照顧開支的扣除額上限 

由2014/15課稅年度起提高供養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免稅額。供養60歲或以上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免稅額會由現時38,000元增加至40,000元;全年與這些長者同住的納稅人所享有的額外免稅額,也會由現時38,000元增加至40,000元。供養55至59歲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免稅額會由現時19,000元增加至20,000元;全年與他們同住的納稅人所享有的額外免稅額,也按同樣幅度增加,即由現時19,000元增加至20,000元。

如納稅人有60歲或以上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入住安老院舍,他可申索扣除長者住宿照顧開支。長者住宿照顧開支的扣除上限,由現時76,000元增加至80,000元,並由2014/15課稅年度起生效。

稅務局會自動按新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免稅額為納稅人計算2014/15課稅年度暫繳稅款。在2013/14課稅年度報稅表申索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免稅額的納稅人,毋須另外申請新的免稅額。

至於在2014/15 課稅年度提高了長者住宿照顧開支的扣除上限的處理方法,請參閱常見問題第910條示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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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寬免交易所買賣基金交易印花稅 

財政司司長建議全面寬免交易所買賣基金交易印花稅,稅務局將會對印花稅條例作出相關的修訂。